登記結婚文件準備請詳閱上一篇:[結婚] 法國登記結婚所需文件

 

跟簽證一樣,我們準備要到市政府繳交登記結婚文件已經是去年十一月的事情了,六個月前了已經!而到五月才終於送件成功(跪倒)。我深深覺得法國所有公家單位都在角逐『最機車零效率逼死人不償命』大賞,而百家爭鳴、各有千秋、戰況激烈,洽公民眾屍橫遍野,被沖康屠殺的慘況跟陰屍路差不多這樣,我已經無法票選究竟哪一個更技高一籌了。

市政府結婚辦公室開放時間為10H00~15H30,一天只上班五個半小時,加上我嚴重懷疑他們早上還需要Café time半小時到一小時(看當天有沒有和同事打屁),中午午餐時間一小時到兩小時,下午三點半準時走人或提早十分鐘走人,我完全不想知道,他們究竟一天到底工作多少時間我會心碎。我只知道我們抽了號碼牌,再過兩號就會輪到我們,而我們紮紮實實在辦公室外的鐵椅子坐了四十分鐘。

結婚辦公室裡就只有兩個櫃台,但其中一個基本上都沒有人在,所以處理事情的公務員都只有一個,她也不急,一項一項慢慢來,要說仔細我不可否認,但是動作慢和不上心這真的讓我很想翻白眼。比如說辦公室裡有兩大本異國婚姻文件注意事項,依各國字母順序擺放以供查閱,然後公務員小姐看了我們的證件後就先拿了一本A~M的,然後翻呀翻呀翻呀翻呀翻呀翻呀,奇怪,怎麼都找不到?啊,原來Taiwan不在這一本呀,在N~Z這一本,再拿出第二本翻呀翻呀翻呀翻呀,終於翻到了,我白眼也翻到可以看到我後腦杓的鬼剃頭了。又比如說點紙張數目,在台灣大部分人可能凹一凹一疊紙然後像數鈔票一樣一下就點好數目;他們這裡要先沾沾口水,一張一張算,中途口水不夠,再伸手往嘴裡沾一點,把油墨細菌送進去,再把口水印在我們一張張文件上,然後我們文件就有她的DNA+指紋當微量跡證,每張都有,三十幾頁文件可能就要沾個十來回,先不說噁心好了,非常浪費時間。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去市政府一趟,必須一整下午到三點半以前時間都要空出來。

 

 

上一回(去年十一月~)繳交文件時被擋,原因出在這一項:

 

- acte de naissance(出生證明)

外籍新人需準備中文版出生證明認證過的法文版翻譯,而文出生證明只有6個月效期,必須在婚禮當天往前推算的6個月內申請的文件才有效。比如說,我9月在台灣申請的中文出生證明遠渡重洋搭飛機過來,11月初拿著熱騰騰的認證法文版翻譯和中文正本去繳件,ok他們會受理,如果我們結婚日期訂在隔年3月,也可以,因為3月往前推算6個月是9月,效期還在;可是如果我們預定隔年4月以後結婚,那這中法文的出生證明就過期了,得重新申請。

法籍新人的出生證明沒有翻譯和領取的困難,但是,困難點就是,法籍新人的出生證明只有3個月效期

(細節請詳見上一篇

 

我十月帶到法國的中文戶籍謄本撐不到隔年六月,因為時效只有六個月,於是今年一月我回台灣一個月,順便在二月初再辦了一份新的中文戶籍謄本,這次確定到六月底都有效,只是問題卡在玖伊絲的出生證明,因為法國人的出生證明只有三個月效期,亦即,如果我們六月21結婚,法籍新人出生證明必須是三月21號以後申請的才會有效,所以,在三月21號以前,我們都不能繳件,不然出生證明會過期。

我真覺得我就這樣費時間到天荒地老,因為市政府時間定不下來,喜帖就發不出去,別人喜帖通常都五個月前就寄了,我們搞到上週才寄出去。我心裡很沒品的咒罵一萬遍,市政府的死板規定會耽誤多少時間和事情,他們自己可能也算不清,只是他們也不覺得這是他們的事情,死都是死別人家。

 

於是,三月中的時候我們再去問,發現我們預定日期六月21號同一天,居然有人已經可以繳件申請登記時段,照理說,要結婚的人應該都一起卡在這關口,怎麼別人就可以卡時段了?(我一看到一整個臉就變很臭...)他們就說因為政策規定有改,可以先登記繳交文件,要是出生證明時效不夠,到時候再補新的就可以了,不用等到效期內的時間才可以申請。

政策規定是2014年一月改的,政策都已經改兩個月,你就不能打個電話跟我們說嗎?這不是衝康什麼才是衝康?如果要求你打電話太過分超出你的業務範圍,我們也三不五時打電話去市政府問啊!你在電話裏面跟我們說政策已經改了不就好了?你到底是那裡有洞?還是只要不是你結婚,別人死死都無所謂?

不過因為已經有其他新人卡了相近的時段,最後我們選了比預期時間提早十五分鐘的時段,只是我還是滿肚子不高興,十五分鐘不是重點,老實說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差這十五分鐘,重點是我覺得他們就是在耍你,好像耍到就會很爽一樣。

 

好不容易繳件了,不過不能當天定時間,要隔天再回去。

隔天回去時段卡下來了,他也給了我們一份「結婚日程表」(projet du mariage),上面載明了新人雙方和家長以及證婚人的個人資料(因為都是個人資料我就不po了),有了這張好像有了皇上諭令一樣,心總算稍稍放下來了。

 

其實原本就是繳資料,拿結婚日程表,很簡單,但是被他們這麼一搞,我覺得折壽十年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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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安 Joan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